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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上海市节能协会2020—2021年度 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

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,本市超额完成“十三五”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“双控”目标,取得了显著成绩,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《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》等规定,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更好推动本市“十四五”节能工作,本协会组织开展“上海市节能协会2020—2021年度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节能减排先进集体:市级、区级重点用能单位,节能环保服务企业,有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等。

节能减排先进个人:本市企事业单位,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从事节能、减排、绿色、生态等岗位的相关工作人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,以碳达峰、碳中和为重要工作目标,着力推进本市绿色、低碳、高质量发展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并符合下列相关条件。

(一)节能减排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⒈市重点用能单位、区节能监控单位、其他用能单位: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,节能规章制度健全,管理体系完善,能源计量器具完备,能源统计台账齐全,技术研发和改造投入大,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,“2020—2021”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为“完成”及以上等级。

⒉节能服务企业:在节能设计、咨询、金融服务、合同能源管理、工程建设等领域业绩突出,实现的节能量在同行业位居前列,专业技术水平国内领先,社会信誉好。

⒊有关事业单位、组织机构、社会团体:在节能工作组织协调、政策法规制定、重点工程实施、重大技术推广、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、节能监督检查、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。

⒋在产业结构调整、能源管理、数字化转型等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。

(二)节能减排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廉洁奉公,积极投身节能工作,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,在节能管理、产业结构调整、监督执法、核查核算、技术研发、统计分析、设备运行、咨询服务、宣传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,做出突出贡献。

(三)制约条件

“2020—2021”年度,因节能工作受到区域限批、挂牌督办、通报批评等处罚的集体不得参加上海市节能先进集体评选;未完成“十三五”节能目标任务的市重点用能单位、区节能监控单位有关人员不得参加上海市节能先进个人评选;近 2 年内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参加评选。

三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
(一)坚持自愿申报、民主推荐,确保评选公平

坚持自愿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严格履行自愿申报、民主推荐程序,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,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。

(二)严格评选表彰,突出实际业绩

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,坚持以政治表现、工作业绩、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表彰,好中选优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,确保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

(三)坚持面向基层,倾斜工作一线

评选要有广泛的代表性,兼顾各行业、各领域的实际情况,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,推荐先进个人时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、工作困难地方的工作者倾斜。

(四)按时报送材料,确保工作进度

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《节能减排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和《节能减排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2)一式三份(纸质)并附电子版,先进事迹要求1500字左右,可另附页,一律使用A4纸,规格与《推荐审批表》大小一致,一式三份,要求内容翔实,突出实绩;集体材料须配2—3张企业形象、技术产品、应用场景等方面照片,个人材料须配1-2张个人工作场景照(JPG格式不小于2M);先进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市节能协会“评选表彰工作组”。

四、成立“评选表彰工作组”

协会成立“2020—2021年度节能减排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” (附件3),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。拟于2022年节能宣传工作会上公布评选结果,做好本次评选总结表彰工作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对评选出的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“上海市节能协会2020—2021年度节能减排先进集体”和“上海市节能协会2020—2021年度节能减排先进个人”,报备市有关部门,表彰宣传并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 

联系人:王佳骏 60805320

        陈建国 60805309

          多 60805319

电子版请发至协会邮箱:shjnxh@shjn.cn;纸质材料请寄至: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718室;邮编:200083。

 

附件1:上海市节能协会节能减排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

附件2:上海市节能协会节能减排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 

附件3:评选表彰工作小组

 

上海市节能协会

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

2022年2月28日 14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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